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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0-07-22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德阳市
  • 生效日期: 2020-07-22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效应,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我市进一步提高了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也就是说,将2019年度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全额返还。

同时,对于今年已按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享受了稳岗返还的企业,市人社局已经进行了补差,因此无需企业重复提交申报资料。截至目前,全市共为2048户企业补发稳岗返还资金3146万元。

当前,全市各级经办机构正在继续受理今年的稳岗返还申请,还没有申报的企业可到参保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现场办、网上办均可。(记者 曾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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