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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医保〔2020〕137号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医保付费相关规定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1

  • 发文字号: 秦医保〔2020〕137号
  • 发文单位: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0-12-23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北省秦皇岛市
  • 生效日期: 2021-01-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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