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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医保字〔2020〕95号 关于调整规范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8

  • 发文字号: 张医保字〔2020〕95号
  • 发文单位: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0-12-18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
  • 生效日期: 2020-12-18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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