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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医保发〔2022〕33号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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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张医保发〔2022〕33号
发文单位: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2-07-29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发文地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
生效日期:
2022-07-29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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