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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医保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 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遵义市医疗保障局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3-03-07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贵州省遵义市
  • 生效日期: 2023-03-0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自治县、区(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蒲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保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医保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省医保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pdf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rar

      3.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目录(2023年).xlsx



遵义市医疗保障局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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