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112
微信扫码进行分享
各相关医药企业、医药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要求,提升服务质效,我们组织编写了《江苏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现予印发。该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江苏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pdf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9日
盐城-基本医疗保险
盐城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