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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及待遇核定发放服务指南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4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2-06-10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
  • 生效日期: 2022-06-10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一、申请条件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

2、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3、按时足额缴费。

二、政策依据

1、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

2、《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实施意见(苏劳社险[2007]24号)

三、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人事档案;

2、参保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的《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3、养老保险手册;

4、近五年劳动合同(2020年9月以后进入单位的女职工,除劳动合同外还需提供近6个月的工资单)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

6、近期1寸彩照一张;

7、申请病退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本人退休申请;

8、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还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和单位公示表。

9、根据个人档案记载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流程

1、单位线上申报

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选择“单位办事”—“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依据档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退休基本信息及工作简历,确认生成并打印《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

2、报送档案材料

单位在线上为当月到龄职工申报退休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将材料送至“退休一件事”综窗(文昌东路9号,市民广场1号楼2楼B11—B20)。退休审批部门于每月的11日至30日对外受理业务,并在受理后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

3、灵活就业人员无须线上申报,参照企业职工“报送档案材料”流程执行。

五、办理时间

每月的11日至3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六、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2楼B11-20窗口

七、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养老处咨询电话:80979860;

市社保中心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科咨询电话:80978685。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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