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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人社厅发〔2017〕9号 关于公布2016年贵州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67

  • 发文字号: 黔人社厅发〔2017〕9号
  • 发文单位: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统计局
  • 发文日期: 2017-06-26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贵州省
  • 生效日期: 2017-06-2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各部门,中央在黔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联合发布的《贵州省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黔人社厅发〔2017〕8号),现将全省及九个市(州)2016年贵州省城镇单位(含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公布如下:


2016年,全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8398元,同比增长9.99%;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139元,同比增长10.07%。分市(州)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贵阳市63044元(在岗64181元)、遵义市60113元(在岗61810元)、六盘水市51029元(在岗53214元)、安顺市55862元(在岗57455元)、毕节市54229元(在岗54875元)、铜仁市59024元(在岗63692元)、黔东南州56684元(在岗59260元)、黔南州55788元(在岗57967元)、黔西南州56987元(在岗58949元)。


2016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2250元(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2246元),同比增加110元,增长5.1%。分市(州)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贵阳市2157元、遵义市1946元、六盘水市2426元、安顺市2149元、毕节市2060元、铜仁市2081元、黔东南州2082元、黔南州1897元、黔西南州2083元。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统计局


2017年6 月5 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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