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台州市2018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18-06-2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浙江省台州市
  • 生效日期: 2018-06-2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近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台州市2018年度公积金缴费基数积金缴费新基数和新月缴额▽

缴费基数上下限免税上限备注
公积金基数比例(单位+个人)月缴交额(单位+个人)基数比例(单位+个人)月缴交额(单位+个人)
1800-1851312%+12%432-4444暂无

微解读:

★单位个人比例要求一致,个人和单位月缴额各见分、角进元。(政府比例:12%)。

★上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新上下限从2018年07月01日开始执行。符合此次调整的人员是:截止6月为止的所有在保人员。

公积金调基后新增委托人员,若要往调基月前补缴,只能用新基数上下限进行补缴。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台州-住房公积金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