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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工伤保险五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台州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22-02-22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浙江省台州市
  • 生效日期: 2022-02-22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台州工伤保险五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为25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六级伤残为25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注:(二)、(三)不能同时享受。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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