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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调整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2022-12-09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浙江省台州市
  • 生效日期: 2022-12-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 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68号),确认2021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89240元,2022 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仍按 2021 年标准执行。据此,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范围调整如下:

一、企业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957元,上限为22311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仍按3957元;

三、退休人员、机关事业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调整为7437元。

医保2022年度缴费基数已于今年7月前在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申报调整并于今年7月正式启用新基数,申报基数范围在3957-19783元/月的本次不涉及调整。自2022年12月起,缴费基数超出19783元/月的人员按其实际申报基数调整(超新上限的按22311元/月),退休人员及机关事业职工统一调整为按新省平缴费基数7437元/月。


台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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