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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社发〔2019〕41号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3

  • 发文字号: 台人社发〔2019〕41号
  • 发文单位: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19-04-26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浙江省台州市
  • 生效日期: 2019-05-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9年5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55元调整为180元,即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各地要高度重视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工作,及时将调整提高后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台人社发〔2019〕41号-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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