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核定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3-11-29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浙江省台州市
  • 生效日期: 2013-11-29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受理机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76-88556065

  办理期限 次月8号前

  办理地点 台州市行政大楼五楼西

  设立依据 《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十一条

  材料明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①参保人养老手册;②身份证复印件2份;③一寸照片1张;④退休核准书;⑤参保人档案(事业);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晋级工资核准表(事业)。

  死亡待遇核定:①职工档案;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一寸照片;④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⑤参保证明;⑥其它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流程

  ①申请人于每月20号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州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手续;

  ②每月20号后前来办理的业务科受理业务但当月不能享受待遇。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台州-基本养老保险

台州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台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