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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人社工伤〔2022〕1号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0

  • 发文字号: 洛人社工伤〔2022〕1号
  • 发文单位: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邮政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2-03-01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河南省洛阳市
  • 生效日期: 2022-03-0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中心、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好《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1〕101号文件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1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做好快递员群体工伤保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为快递网点全体快

递员参加社会保险。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落实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市快递企业、网点和广大快递员加强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要坚持送政策上门,宣传到每一个快递网点,切实让企业和快递员熟悉政策,提高快递企业的参保积极性,维护和保障快递员的权益。

二、落实责任,严密组织。市邮政管理局要摸清全市快递行业底数,向市人社部门提供全市快递企业名单、网点分布、快递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市社会保险中心根据企业注册分布情况,将快递企业参保任务分解到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统计分析和研判,对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办理好快递员参保手续。要送政策、送服务上门,认真做好基层快递网点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组织实施工作,实现5月底前全市“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全员参保。

三、部门协同,跟踪问效。人社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保障快递员工伤保险权益,同时注重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不断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可应用性。邮政管理部门将落实快递员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范畴,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人社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侵犯快递员劳动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人社厅发〔2021〕101号文件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10号)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3月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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