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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失业金人员自愿缴纳大病医疗保险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1-01-26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山东省济宁市
  • 生效日期: 2021-01-26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缴纳,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大病医疗保险由本人自愿到医保部门办理申报,到税务部门缴纳。2021年大病医疗保险缴纳标准为120元。

请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于1月底前抓紧到相关部门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手续,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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