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一次性扩岗补助开始申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
  • 发文日期: 2024-10-21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河南省新乡市
  • 生效日期: 2024-10-2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参保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支持企业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 [2024]54号 )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补助标准

  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发放方式和办理流程

今年采取企业自行申请与主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1.目前“自行申请”程序已上线运行,各参保企业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单位办事通道”进行申报,人社部门审核通过经公示后,直接将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

2.通过主动服务享受政策的企业,还需要经企业信息确认并提交人员花名册(附后)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后方可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注意事项

1.在政策执行期内,各参保企业招用上述人员时,参保时间应晚于2024年1月1日,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劳务派遣单位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时,应先到对应经办机构进行线下审核后,在进行线上申请。

3.同一人员身份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附件: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模版.doc


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