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个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51271 - 2017)相关规定和《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提升工作方案》统一进度安排,现就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式通知如下:
一、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由之前的保留两位小数调整为整数(元以下四舍五入 )。
二、中心将于2023年12月29日晚上对业务系统统一进行切换。
请各单位和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2024-06-17 阅读量: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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