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6
微信扫码进行分享
市直各参保单位:
经研究,定于5月17日至6月18日,集中进行2021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申报办法仍按照《关于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20〕2号)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1年5月6日
附件1:关于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济社保发〔2020〕2号)
附件2: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公示结果
附件3: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济宁-失业保险
济宁市失业保险政策合集
济宁-生育保险
济宁市生育保险政策合集
济宁-工伤保险
济宁市工伤保险政策合集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