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济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4-06-25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山东省济宁市
  • 生效日期: 2014-06-25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济人社字〔2014〕105号和济社保发〔2014〕14号文件规定,我市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已确定,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383元.与2013年相比,参保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所提高,其中济宁市2014年度企业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383元,月缴费最高基数为11913元。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执行。

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26%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8%;基本医疗保险按照9%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按9%的比例缴纳。

市直各参保单位可通过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下载《2014年参保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一览表》等相关表格,按规定填写、签字后,安排专人将有关数据上传至市社保局网站“社保网上缴费”系统;数据上传后,携带有关表格的纸质和电子版到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综合科)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济宁-基本养老保险

济宁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济宁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