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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2-10-2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
  • 生效日期: 2022-10-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处室、各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2〕226号)的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年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二、有关注意事项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2022年10月1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二)2022年10月1日(含)后申请的及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放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遇有问题,及时报告市中心。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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