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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畅通领、安全办”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服务质效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0-04-30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
  • 生效日期: 2020-04-3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畅通领、安全办”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服务质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畅通领、安全办”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服务质效。不断加快推动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要认真落实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中的五项举措。落实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不要让失业人员“进多个门、跑多次腿”。各级经办机构一律不得增加失业人员领金义务,不得附加和捆绑其他条件,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领金情况计入职工档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失业人员的政策解释工作,杜绝工作中的“冷、硬、横、推”,更不得简单粗暴地拒绝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畅通申领渠道,优化服务流程,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制约失业保险金申领的难点、堵点,确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地领到失业保险金。



2020年4月30日

关于推进“畅通领、安全办”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服务质效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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