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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人社发〔2018〕38号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鲁人社发〔2018〕39号文件做好2018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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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烟人社发〔2018〕38号
发文单位: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8-08-28
类别:
工伤保险
发文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
生效日期:
2018-08-28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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