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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人社发〔2020〕149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63

  • 发文字号: 苏人社发〔2020〕149号
  • 发文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 发文日期: 2020-12-20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江苏省
  • 生效日期: 2021-01-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经研究,现就2021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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