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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人社办发〔2022〕14号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2〕9号文件做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7

  • 发文字号: 烟人社办发〔2022〕14号
  • 发文单位: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2-07-01
  • 类别: 工伤保险
  • 发文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
  • 生效日期: 2022-08-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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