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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人社办发〔2022〕14号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22〕9号文件做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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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烟人社办发〔2022〕14号
发文单位: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7-01
类别:
工伤保险
发文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
生效日期:
2022-08-01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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