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厅函 [2018]317号文件切实做好当前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 〔2018〕259号 )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做好当前工伤保险工作。目前,正值我市全面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推进机构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关键时期,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确保改革精神落地生根。一是按照“一次办好”要求,规范事项清单,完善工作流程,全面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事项进驻大厅。自2019年起,实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受理事项“只进一扇门”和“一窗受理”,持续推进简政便民服务。二是要倒排工期,压实责任,加强信息化建设,优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经办等工伤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经办一体化格局,一以贯之的做好当前工伤保险工作。
二、加强领导,理顺机制,做好工伤保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政府服务于民的试金石,是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更是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举措。2018年9月1日,我市工伤认定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理顺机制,在确保工伤认定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工伤认定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圆满完成市政府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0%以上的年度考核目标要求。
三、严格程序,依法行政,杜绝工伤保险工作中程序违法。工伤保险工作链条长、环节多、服务对象特殊,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专业性和技术性。要高度重视工伤保险程序违法问题,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要件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期限积极作为,严禁程序违法现象发生。特别是在工伤认定的受理、调查、认定、送达等环节中,分管领导要关心、重视相关业务的办理工作,要亲力亲为靠上抓,对疑难、争议的工伤认定案件,要参与案件的研讨评议,适时根据案情调配加强办案力量配备,保障工伤认定办案质量,确保工伤认定案件在法定期限60日内及时结案,杜绝工伤认定环节中的行政程序违法行为。
2019年1月10日
烟台-工伤保险
烟台市工伤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