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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医保发〔2020〕110号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大和新增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3

  • 发文字号: 泰医保发〔2020〕110号
  • 发文单位: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0-12-10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泰州市
  • 生效日期: 2020-12-10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全面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经研究决定扩大和新增部分单病种结算标准。现将《2020年度泰州市新增单病种结算标准》印发你们,自发文次月起执行。


附件:2020年度泰州市新增单病种结算标准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 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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