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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积金委〔2024〕11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在蓉外籍人士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9

  • 发文字号: 成公积金委〔2024〕11号
  • 发文单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4-10-15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 生效日期: 2024-10-15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在蓉外籍人士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护照的外籍人士,可按规定参与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并享受与我市公积金缴存人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二、完善在蓉外籍人士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涉外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信息和业务指引双语发布。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内容执行。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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