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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人社字〔2021〕86号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1

  • 发文字号: 烟人社字〔2021〕86号
  • 发文单位: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1-08-16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
  • 生效日期: 2021-08-16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我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242元计算。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烟人社字〔2021〕86号 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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