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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住建文〔2024〕390号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公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8

  • 发文字号: 洪住建文〔2024〕390号
  • 发文单位: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2024-10-14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西省南昌市
  • 生效日期: 2024-10-12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172号)精神,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公告如下: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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