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企业:
根据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通知如下:
一、受益对象范围
人员享受范围: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受益单位范围: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为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审核要点
1、招用人员时间: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可按招用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确认,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2、招用人员身份信息: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可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获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信息可通过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系统获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信息可通过河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失业信息系统获取。
3、招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参保缴费期限及状态:申领企业应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4、企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通过比对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劳动合同备案信息获取,对协同不到合同备案的,向企业网报端推送提示信息;企业自主申请的,可先行进行劳动合同备案或在提交申请时上传劳动合同。
同一人员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三、关于补贴发放模式
我中心采用主动服务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省按月将全省新参保人员信息与部级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检验接口”、本地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本地登记失业信息、劳动合同备案信息比对,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至我中心,我中心核实确认符合条件的,推送待确认信息至河北人社一体化平台企业网报端,待企业确认后,及时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企业可到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人社一体化平台企业网报端“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模块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要提供招用人员的基本信息,待审核通过后将进行发放。
我中心失业保险科开设服务窗口,便于企业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