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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0-10-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北省沧州市
  • 生效日期: 2020-11-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缴存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政策要求,防范住房公积金风险,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11月1日起,停止缴存人交清全部再交易住房房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废止《沧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试行)》(沧金管委〔2014〕5号),从即日起,停止受理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沧州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业务。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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