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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市人社办〔2019〕14号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4

  • 发文字号: 泸市人社办〔2019〕14号
  • 发文单位: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19-01-17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泸州市
  • 生效日期: 2019-03-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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