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

#A类【国家级】政策#

阅读量:9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 发文日期: 2024-09-29
  • 类别: 综合性政策法规
  • 发文地区: 国家级
  • 生效日期: 2024-09-29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各信托公司、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24〕8号)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9月24日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