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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人社办发〔2017〕263号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4

  • 发文字号: 宜人社办发〔2017〕263号
  • 发文单位: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17-12-04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
  • 生效日期: 2017-12-04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6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67号)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4日

  

抄送:市人才服务和就业促进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印发


川人社办发〔2017〕967号+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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