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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3-10-1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
  • 生效日期: 2023-10-12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处、室: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23〕7号)要求,我市于2023年10月11日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3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444元,下限为19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额。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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