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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要件的通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18-12-1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
  • 生效日期: 2018-12-17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管理处:

自即日起,管理处受理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需再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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