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宜宾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取消我市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手续有关事项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宜宾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发文日期: 2022-06-27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
  • 生效日期: 2022-07-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按照《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取消我市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手续的通知》(宜医保办〔2022〕59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正式取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异地住院备案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22年7月1日起。

二、人员范围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三、取消异地就医备案的医疗机构范围

重庆市已开通跨省住院直接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四、其他事项

(一)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发生的外伤住院费用不能直接进行联网结算,需参保人垫付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二)请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相互转告,如遇特殊原因异地暂时无法联网结算的,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


宜宾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2年6月24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达州市-基本养老保险

达州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达州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宜宾-基本医疗保险

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