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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取消我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宜宾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 发文日期: 2020-12-22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
  • 生效日期: 2021-01-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定点医药机构、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按照《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取消我市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手续的通知》(宜医保办〔2020〕104号)文件要求,我市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取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

二、人员范围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免备案就医医疗机构范围

四川省内开通了异地联网住院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四、其他事项请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相互转告,如遇特殊原因异地无法联网结算的,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


宜宾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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