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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宜宾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06-28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宜宾市
  • 生效日期: 2024-06-28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各医药机构:

为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川医保规〔2024〕1号)和《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川医保规〔2024〕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宜宾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宜宾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8日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宜宾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

宜宾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附件

宜宾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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