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宜宾市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指导意见》(宜医保办〔2020〕12号)精神,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宜宾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宜宾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
2020年3月4日
宜宾-生育保险
宜宾市生育保险政策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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