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鲁人社字〔2022〕89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91

  • 发文字号: 鲁人社字〔2022〕89号
  • 发文单位: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2-08-08
  • 类别: 个税薪酬
  • 发文地区: 山东省
  • 生效日期: 2022-08-08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9597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

计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文件下载:

鲁人社字〔2022〕89号.doc

鲁人社字〔2022〕89号.pdf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青岛-基本医疗保险

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青岛-工伤保险

青岛市工伤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青岛市工伤保险相关政策

青岛-生育保险

青岛市生育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青岛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