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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3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

#A类【国家级】政策#

阅读量:198

  • 发文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32号
  • 发文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发文日期: 2023-08-28
  • 类别: 个税薪酬
  • 发文地区: 国家级
  • 生效日期: 2024-01-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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