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泉洛政人社〔2020〕79号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1

  • 发文字号: 泉洛政人社〔2020〕79号
  • 发文单位: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2020-12-02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福建省泉州市
  • 生效日期: 2020-07-01
  • 业务类型: 养老金调整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144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7月1日起,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调整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60元/人·月。

   二、2020年12月1日起,待遇人员丧葬补助金按提升后的新标准执行,即:3200元/人(160元/人·月×20个月)。

   三、此次调待时间紧,任务重,各级业务经办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在2020年12月底前将调整提高后的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

泉州市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洛江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泉州-基本养老保险

泉州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泉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