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宜房公发〔2022〕18号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8

  • 发文字号: 宜房公发〔2022〕18号
  • 发文单位: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2022-07-2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 生效日期: 2022-08-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性需求,经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现就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取得“宜才码”的人才,以调标后为基数继续执行已发布的人才贷款上浮倍数政策。

二、调整租房提取政策。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每自然年租房提取最高额度城区(含夷陵区)从12000元调整为14400元,县市从6000元调整为7200元。提取频次从每自然年提取1次调整为每月可提取1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年度提取上限。取得“宜才码”的人才,以调标后为基数继续执行已发布的人才租房提取上浮倍数政策。

该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7月28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宜昌-住房公积金

宜昌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