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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医保发〔2024〕12号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7

  • 发文字号: 湖医保发〔2024〕12号
  • 发文单位: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4-05-31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浙江省湖州市
  • 生效日期: 2024-05-3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各市级医院:

为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政策,按照省医保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其中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精子优选处理等辅助生殖类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参照文中公布的价格实施,医保支付政策等同步执行,请按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14号)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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