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粤人社函〔2015〕1547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5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87

  • 发文字号: 粤人社函〔2015〕1547号
  • 发文单位: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15-07-02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广东省
  • 生效日期: 2015-07-02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局、财政局(委)、地税局,横琴新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税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职工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将2015社会保险年度(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的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公布如下:

  一、2015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958元,

  二、2015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继续按上一社会保险年度的标准2408元执行。

  附件下载:广东省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7月2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中山-基本养老保险

中山市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中山市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