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住房公积金、综合#

阅读量:7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3-07-24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东省潍坊市
  • 生效日期: 2023-07-24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提高住房公积金办事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现对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取消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实物证件

对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电子身份证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取消提供实物证件;通过数据校验通过的结婚信息、离婚信息,取消提供实物结婚证、离婚证。信息共享不到或校验不通过的,仍需提供实物证件。

二、取消《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纸质证明材料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由业务经办人员通过共享不动产数据自动获取不动产登记信息,无需个人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纸质证明材料。

三、取消《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流水纸质材料

申请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通过公积金小程序申请“电子码”,业务经办人员根据电子码查询并下载《个人信息表》,不再要求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流水纸质材料。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4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潍坊-住房公积金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