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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房金通〔2019〕28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各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市内转移等3项业务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7

  • 发文字号: 汕房金通〔2019〕28号
  • 发文单位: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2019-06-2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汕头市
  • 生效日期: 2019-07-01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就近办”的原则,进行进一步优化。经研究,现将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市内转移、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等共3项业务直接授权各归集银行办理,具体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办理上述三项业务可直接到缴存单位所属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无需再到我中心办理任何手续。

二、相关的办理须知及表格,请直接到我中心微信公众号(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载或到我中心各办理窗口、业务受托银行办理窗口索取。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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