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属各开发区人力资源部、教育局、财政局:
为做好我市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补助发放标准。我市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补助资金由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发放。
二、切实发挥政策实效。要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和渠道宣传、解读一次性扩岗补助,做到“应发尽发”,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最大限度发挥一次性扩岗补助在助企扩岗中的作用。
三、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机构要根据各自职责明确分工、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做到信息数据核查准确、申领发放流程规范、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按月将政策落实情况报送市人社局,执行中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上报。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潍坊市教育局
潍坊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5日
潍坊-失业保险
潍坊市失业保险政策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