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6部门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发〔2023〕5号)精神,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根据有关规定,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工伤保险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降低20%,现行费率指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前使用的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工伤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前。
二、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企业划型可依据大数据比对、以往年度划型结果、企业承诺等确定。参保单位失信情况依据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共享数据进行认定。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 日。
三、推行企业吸纳就业补贴“直补快办”。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加强数据共享联动、比对核验,实现部门协同、政策找人,健全无感智办、直补快办的工作机制,在符合发放条件的前提下,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
四、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作用,拓展“创贷+”服务模式,创新推出“创业提振贷”(即“创贷+商贷”工作模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群体,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到50万元(创贷20万元+商贷3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提到1000万元(创贷300万元+商贷7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实行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按规定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
六、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全国联网查询系统www.osta.org.cn 上查询到),可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申请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 2000元。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且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七、优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或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不重复享受。
八、优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九、优化就业见习政策。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将见习范围扩大为离校3年内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外地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十、稳定扩大政策性岗位规模。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2023年市属国有企业新增岗位中高校毕业生岗位招收比例不低于60%。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十一、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招募规模,继续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对到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高定工资等支持,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按规定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十二、健全就业困难群体动态管理机制。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及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家庭、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提供“一人一策”的精细化服务,力争对就业困难人员发现一人、认定一人、帮扶一人,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消零。
十三、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聚焦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城市基层治理等领域,创设5.19万个城乡公益性岗位,不断拓宽城乡公益性岗位范围,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二孩妈妈”群体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允许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
十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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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0日
潍坊-失业保险
潍坊市失业保险政策合集